2月1日,财政部下发了《财政部关于公布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》(财金〔2018〕8号),经过国家19个部委和PPP评审专家组四轮评审,“南漳县城南湿地公园项目”被确定为国家级PPP示范项目。
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68387.08万元,南漳县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,项目公司资本金为1.4亿元,占总投资比例为20.47%,南漳县城投公司代表政府方出资资本金0.14亿元,占项目公司股权的10%;中选社会资本出资资本金1.26亿元,占项目公司股权的90%。
该项目符合国家优先扶持环境保护、准公益性特征等幸福产业类项目,能够显著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、使全县群众充分分享发展成果,也能够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活力,切实践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新要求,带动区域内PPP项目发展。